梅协〔2017〕6号
关于撤销翁文江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梅列区委员会
委员资格的决定
(2017年7月31日政协第八届梅列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
第三次会议通过)
鉴于翁文江严重违反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和全体会议的决议,按照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,撤销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梅列区委员会委员资格。
政协梅列区委员会
2017年7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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